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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当歌手,《好啊》、《同名女子》的演唱者周子琪从父母和亲戚处凑齐100万元,从江西九江跑到北京,选中北京中文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包装宣传自己,走上“自费歌手”之路。而与公司的合作还不到约定的两年,周子琪就以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推广和宣传自己,将曾经的东家告上法庭,索赔100万元中剩下的钱,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分成。本月24日,经法院多方调解,周子琪最终获赔8.1万元。
法院第1次调解 双方各执己见和解破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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